各学院:
根据我校教务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采集工作启动会的要求,有关实验场所和实验设备情况需由各学院进行上报,由资产处进行汇总、审核后,进行统一的数据填报。表格填报说明如下:
1.填报内容: 《学院用房情况统计表》(详见各学院对应表格)和《本科实验设备情况表》(详见附件一)。
2.统计口径截止日:2020年9月30日。
3.各学院请于10月10日前将《学院用房情况统计表》上报资产处。
4.资产处整理并审核各学院上报的《学院用房情况统计表》,审核无误后,资产处将编辑形成《本科实验场所表》(详见附件二)并下发给各学院。
5.各学院根据确定的《本科实验场所表》,填报《本科实验设备情况表》,并于10月20日前上报资产处。
6.请各学院在填报过程中切勿随意改动表格格式,以免出现审核不通过现象。
7.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内容 |
杨嘉寅 | 67791258 | 《学院用房情况统计表》 《本科实验场所表》 |
李芳 | 67791261 | |
李侃 | 67791259 | 《本科实验设备情况表》 |
朱玉阶 | 67791209 |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