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近日下发的“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中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沪肺炎防控办(2020)】280号”精神,以及市教委对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相关检查要求,学校决定在12月3日~11日对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存在的待整改隐患进行复查评估。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部门(中心)应按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验室消毒程序及方法应科学规范,可参考附件1。
2. 各部门(中心)应在本周内对生物相关实验室和实验课程进行排查,并在12月8日前对排查信息进行上报(附件2)。严禁未经评估、审批开展生物实验,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各部门(中心)应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3)内容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实验室安全环保管理办法(试行)》(附件4),对实验室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检查。尤其针对之前存在的待整改项目、危险化学品管理、实验操作规范性和实验室用电、消防安全等方面进行检查。
特别提醒:对于在今年历次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仍未整改的,安全生产办公室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提请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情节轻重,取消相关实验室负责人、部门(中心)分管领导直至领导班子的年度评优资格。
希望各部门(中心)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为学校创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电话:67791261
安全生产办公室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