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根据学校暑期工作要求,确保暑期实验室安全运行,现就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检查
1.各学院、中心组织人员2024年6月26日-6月28日对所属实验室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附件1)进行全面安全自查,不留死角、不存盲区。
2.各学院、中心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短期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并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
3.2024年7月1日-3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开展各单位实验场所现场检查。
二、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
1.各实验室要严格落实使用备案制度和安全准入制度,暑期学生在校开展实验指导教师必须在校指导;各学院、中心7月2日12点前填写《2024年暑期实验室使用备案信息表》(附件2)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电子版发送至zsc@sues.edu.cn。
2.暑期高温、多雨、多雷电,重点关注实验室用电及消防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雷、防爆、防溢水等工作,要确保相关应急及预警设备正常运行。暑假期间不开放的实验室一律封闭(封条加盖学院、中心章),切断室内电源(如有需要长期通电的设备除外)、水源,锁闭门窗,再次启用应履行部门审批手续。
3.暑假期间,各实验室要坚持做好重点实验室、重点危险源(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危险气体、辐射源及射线装置、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等)的管理工作,确保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4.做好24小时开机设备、加热设备、过夜实验、锂电池充放电实验的备案及安全评估工作,根据安全评估结论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禁止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给锂电池充电,严禁锂电池过夜充电;暑期如有废液、固体废物等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请按照相关业务流程提前联系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回收处置。
5.各实验室要安排好假期实验室安全值班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及安全隐患。如遇突发事件,应根据实验室应急预案采取科学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进行处理,并根据事故大小逐级上报。各级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6.各学院、中心应在下学期开学前做好内部环境清理、设备调试、试剂清点、个人防护与应急物资补充等相关准备工作,确保下学期实验室的正常启用。
联系人:杨嘉寅、李莉 行政楼B205 电话67791261
附件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docx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