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低温天气实验室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0-12-28浏览次数:10

各学院、中心:

据气象部门分析预测,受强冷空气影响,1231日~202111日市区最低气温可达零下4℃~零下6℃,郊区最低气温达零下6℃~零下8℃,有严重冰冻。根据学校《关于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请各学院(中心)结合所属实验室实际情况,做好实验室防寒防冻及安全防护工作,以确保实验教学正常进行,科研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学院(中心)要高度重视实验室防寒防冻及安全防护管理工作,组织一次全面、细致的防寒防冻及安全防护自查,主要检查本单位所有实验室及附属用房的水路(包括水龙头、水管、总阀)、电路、门窗等,及时发现、排除和预防可能出现的各类事故,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并做好检查记录及汇总存档工作。

2.要充分、及时告知师生预防灾害信息,针对实验室特点,制定专项应急预案,迅速落实各项措施,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3.出现相关险情、灾情、工情等要及时上报学校。

4.各实验室的师生要严格遵守“实验时必须要有人在场”的规程;实验结束后最后一人离开时务必关闭水源、电源、气源,锁好门窗,以防火灾、爆炸、溢水等事故的发生。

  5. 现有供水设施或有水管通过的实验室,应保证下水道、地漏的畅通。不要将设备和物品直接置于地上。

6. 由于热胀冷缩,雨雪冰冻天气下水管易爆裂,室外有裸露的上水管和水龙头及时联系物业部门采取防寒、防冻措施,加强防护。

  7.加强易燃、易爆品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管理,严防疏漏。对于需防寒防冻的化学试剂,应采取单独放置或隔离措施;液体试剂储存时,试剂瓶应放置在托盘上,防止因试剂瓶破裂造成事故发生。

8.严禁在实验室内违规使用各类取暖设备,严禁电路超负荷使用。

9.注意实验区域的防寒防滑措施。

希望各部门(中心)高度重视低温天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安全开展。

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电话:67791261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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