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制,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实验室安全环保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应当逐级分层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现就 2021 年实验室安全工作三级责任书签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三级签约要求全覆盖各学院(中心)所有实验室用房。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请各学院(中心)与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负责人签订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
二、责任书由各学院(中心)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制定,样本可参照云盘5-文档库-部门文档-00全校文档库-47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下载中心-实验室安全环保管理办法-附件二:学院(中心)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
三、请各学院(中心)于2021年1月22日(周五)前将《学院(中心)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一份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B203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顾老师、白老师,联系电话:67791261。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