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年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信息采集 及收费标准制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1-04-12浏览次数:10

各学院、中心:

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沪工程资[2020]17号)、《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实施细则》(沪工程资[2020]18号)的相关规定,结合近期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的运行情况,现开展2020年以来新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信息采集和本年度开放共享收费标准制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2020年以来新购置大型仪器设备信息的采集工作。按学校规定,大型仪器设备原则上应统一纳入学校开放共享平台管理;对有特殊原因不能纳入开放共享平台的,实行报告审核制度,由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2.请各单位根据学校最新文件规定,制定本单位新购置大型仪器设备的收费标准,修订和细化已论证的大型仪器设备收费标准。收费标准的制定程序为:

1)各单位根据实验消耗、维护保养、技术服务和设备折旧等运行成本,结合有关规定和市场调研,拟定合适的收费方式、价格;

2)各学院、中心组织35位专家进行论证(收费标准论证专家可以由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工作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学院教授委员会成员或具有相关专业经验的专家组成),并填写专家组结论(附件一);

3)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中心)初审后报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送财务处备案,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中心)网站和学校共享平台网站公示并执行。

3.新购置的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信息采集表(附件二)、大型仪器设备收费标准汇总表(附件三)会分别发放至各学院、中心的大型仪器设备联系人。

4.请各学院、中心在428日之前将附件一、附件二和附件三电子版发至邮箱(lifang@sues.edu.cn),纸质盖章版交至行政楼B203

联系人:李芳(电话:67791261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中心)

2021412

附件一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收费标准论证结论(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