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进一步促进学校实验室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各学院、中心实验室及个人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的要求,决定开展2023-2024年度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以各院级实验中心或其下属实验室为单位进行申报。
2.实验室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实验室专职教职工,以及从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评选条件
参加评选的单位或个人,要求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近两年未发生过实验教学事故和实验室安全管理事故,且在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培训、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大型设备仪器的开放和共享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师生反映良好。
具体申报要求按《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执行(附件1)。
三、评选名额
1.本次评选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5个,先进工作者10名。
2.各部门可推荐1个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1-2名实验室先进工作者。
四、评选安排
1.请各部门按照评选要求,认真组织推选,于2024年11月19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2、3)提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电子文档和加盖部门公章的书面材料),邮箱:zsc@sues.edu.cn。
2.学校成立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审小组,评审确定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名单,经公示后进行表彰。
联系人:李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67791261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