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迎接建党100周年﹒全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1-06-18浏览次数:10

各学院、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保障工作,市教委安全检查组将于621~25日期间对我校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为切实做好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上海市教委于近日下发的《上海市教委关于开展2021年高校安全和保障工作综合督查的通知》(沪教委保[2021]5号)精神,现开展“迎接建党100周年﹒全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校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

二、检查内容

1.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内容,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大排查。

2.重点抽查本学期学校对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情况。

三、工作安排

本次工作分部门自查、学校检查、教委抽查和整改提高四个环节。

1.部门自查

即日起,请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检查方案,对本部门实验室进行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2.学校检查

621日起,学校组织开展现场检查,由校领导带队,重点抽查历次安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含气体)、冰箱、不间断电源、高温、高压、高速设备等重大危险源的使用和管理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3.教委抽查

621~25日期间,教委将进行现场抽查,具体时间待定。

4. 整改提高

检查结束后,学校整理各部门安全问题隐患并通知到部门,各部门根据问题清单,逐项落实整改到位。对于安全隐患突出且整改不到位的实验室予以查封,待整改完成后解封。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应提高政治意识,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按照学校部署,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全力守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底线。

联系人:顾老师、白老师 高老师

联系电话:6779126167791436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保卫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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