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提示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1-07-12浏览次数:10

各学院、中心:

为加强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国家及上海市政府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现就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提示如下:

1.各实验室在放假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特别要加强危险品化学试剂、仪器设备、气体钢瓶、高压灭菌锅及实验室废弃物等方面的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 暑假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一律贴封条(盖学院章),切断电源(如无冰箱等需要长期用电的设备)、水源,锁闭门窗,假期内不得私自启封进入。

3.暑假期间开放使用的实验室,须由学院主管院长等相关责任人同意,并在714日前将实验室及使用人员名单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学生导师要针对本实验室特点切实做好学生的准入培训等安全教育工作,学生与导师签订“假期使用实验室安全承诺”(格式可参考附件一)后,方可使用实验室。

4. 各实验室要坚持做好重点部位、贵重仪器物品的重点防范工作,确保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要特别加强对以下几类问题的管理和监督:

1)加强高压气瓶、液态气体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气体钢瓶须做到直立平稳、安全固定、远离热源、分类放置。

2)加强化学品管理,不同类别的试剂药品应分类分柜存放,对易燃、易爆、剧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要严格按照“五双”管理制度领用、贮存和使用。特别提醒:实验室不得存放过量的化学试剂

3)放假前,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化学危险废弃物的集中安全处置和存放工作。

4)加强对实验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人,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如实填写实验室工作记录,严禁在实验室内开展未通过风险评估的实验项目。

5)在实验进行过程中,必须要有人值守。尤其是在进行化学反应实验、使用高温加热和压力设备时,实验人员不得脱岗。

6)放假期间严禁在实验室内进行与实验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室用餐、烹煮食物、使用电茶壶等;严禁在实验室留宿、存放电动车等个人物品。

7)离开实验室时关闭水电,关好门窗。特别提醒:空调、饮水机、计算机等不得开机过夜!

5. 要安排好假期实验室安全值班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及安全隐患。

暑假期间,学校也将继续组织第三方机构每周进行安全检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请配合及时整改,以全面做好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

联系人:顾老师、白老师(行政楼B203,电话67791261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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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使用实验室安全承诺书(参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