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现开展2022年拟购置大型仪器设备第三轮校级可行性论证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使用学校各类经费购置的金额(单价)≥50万元人民币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在申报2022年预算前,必须通过学校统一组织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非定制设备还须通过科委论证。
2.请相关学院(中心)或项目负责人务必于9月30日14:00前,与李老师联系(行政楼B203室,电话: 13564764752),并填写项目论证清单(附件一),将电子版发至邮箱(lifang@sues.edu.cn)。
3.学校将根据项目性质,对接具体论证要求,并于近期组织第三轮校级可行性论证会。
特别提醒:未完成相应论证的,将无法申报2022年预算。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中心)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