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制,按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实验室安全环保管理办法》规定,现将组织签订2022年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约范围
全校所有实验室。实验室清单将根据前期认定结果分别发至各学院(中心)。
二、签约人员
由各学院(中心)安全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甲方)与各实验室安全环保责任人(乙方)签订。
三、相关要求
1.责任书为一年一签,签订时间统一为2021年12月31日。
2.责任书由各学院(中心)根据本单位特点制定,样本可参照“云盘-00全校文档库-47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下载专区-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学院(中心)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
3.责任书应签订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留存所在学院(中心),一份留存实验室责任人,一份交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
4.请各学院(中心)按时完成责任书的签订,并于2021年1月7日(周五)前将《学院(中心)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一份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B203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白老师、胡老师,联系电话:67791261。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