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根据现阶段学校松江校区准封闭管理的安排,现就实验室安全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1.准封闭管理阶段,各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相关实验室是否开放,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按学校规定进行报备;实验室开放、进入人员和工作时间等信息须同时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和保卫处报送。
2.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负责人应做好合理规划,错时开展试验工作,防止人员聚集。
3.实验过程中,应做好消毒及个人防护,保持实验室良好通风,若有师生出现疑似症状应立刻终止实验,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关疫情防范措施。
4.各单位应强化疫情期间实验室的安全防控工作,明晰职责,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和仪器设备等的安全管理,科学规范使用防护用品和消毒喷剂,并做好水、电、气的安全使用管理;应根据各单位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做到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
5.疫情防控期间,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对实验室运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未经批准进入实验室、在实验室违反防控要求的人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如有疑问,请联系实验室管理科白亮,电话:67791261,13764691426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