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沪工程资〔2020〕17号)的相关规定,现开展2023年拟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单价≥50万元人民币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购置论证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
(1)4月29日15:00前,各部门将本部门拟论证的大型仪器设备的可行性论证书(附件1)及草拟的专家组意见(附件2)由各部门大仪联系人汇总后上交给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学校将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情况于5月组织完成大仪购置专家论证会,具体时间另行沟通。
2.单价10万元(含)至50万元人民币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购置论证由需求部门组织。
签字盖章版的可行性论证书(附件1)、专家组意见表(附件2)及专家签到表(附件3)由学院留存,待申购设备时上传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招采平台,进行申购。
3.上述所列附件1-3的下载途径:(1)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资料下载--大仪管理与共享栏目;(2)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平台—综合资讯—下载专区。
特别提醒:未进行相应论证的,将不纳入预算。
联系人:李芳(行政楼B205室,电话:67791261,13564764752)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中心)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