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2-04-12浏览次数:10

各学院、中心:

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沪工程资〔202017号)的相关规定,现开展2023年拟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单价≥50万元人民币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购置论证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

142915:00前,各部门将本部门拟论证的大型仪器设备的可行性论证书(附件1)及草拟的专家组意见(附件2)由各部门大仪联系人汇总后上交给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学校将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情况5组织完成大仪购置专家论证会,具体时间另行沟通。

2.单价10万元()50万元人民币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购置论证由需求部门组织。

签字盖章版的可行性论证书(附件1)、专家组意见表(附件2)及专家签到表(附件3)由学院留存,待申购设备时上传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招采平台,进行申购。

3.上述所列附件1-3的下载途径:(1)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资料下载--大仪管理与共享栏目;(2)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平台综合资讯下载专区。

特别提醒:未进行相应论证的,将不纳入预算。

  

联系人:李芳(行政楼B205室,电话:6779126113564764752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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