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近期多地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保〔2022〕3号)的文件精神,为加强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就相关工作要求提示如下:
1. 各实验室在放假前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进行一次全面实验室安全自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预防发生各类实验事故。
2. 各实验室要严格落实使用备案制度和安全准入制度,暑期学生在校开展实验指导教师必须在校指导;7月6日前反馈《2022年暑期实验室使用备案信息表》(附件2)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
3.各实验室要坚持做好重点实验室、重点危险源(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危险气体、辐射源及射线装置、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确保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4. 各实验室要安排好假期实验室安全值班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及安全隐患。
5. 暑假期间不开放的实验室一律封闭(封条加盖学院章),切断室内电源(如有需要长期通电的设备除外)、水源,锁闭门窗,假期内不得私自启封进入。
附件:附件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docx
联系人:白老师、胡老师(行政楼B205,电话67791261)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