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6-07-08浏览次数:10


各学院、中心:

保障学校暑期实验室安全运行切实有效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现就做好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

1.各学院、中心组织人员即日起至715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附件1要求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全面自查,不留死角、不存盲区。

2.各学院、中心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短期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并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

3.放假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开展实验场所现场检查。

二、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

1.暑期拟开放使用的实验室,请于716日前在“实验室安全管家系统--非常规时间准入”中进行填报并完成审批实验室开放时段,各学院、中心必须严格落实导师带教责任制,安排值班老师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暑期高温、多雨、多雷电,重点关注实验室用电及消防安全,做好防台、防汛、防火防盗、防雷防爆等工作,要确保相关应急及预警设备正常运行。暑假期间不开放的实验室一律封闭(封条加盖学院、中心章),切断室内电源(如有需要长期通电的设备除外)、水源气源,锁闭门窗,再次启用应履行学院、中心审批手续。

3.放假前各学院、中心应组织实验室彻底清理废液、废瓶、固体废物等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本学期实验废弃物回收处置截止时间为717日,910日起恢复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正常回收处置。

4.暑假期间,应坚持做好重点实验室、重点危险源(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危险气体、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锂电池、压力容器等)的管理;做好24小时开机设备、加热设备、过夜实验、锂电池充放电实验的备案及安全评估工作,根据安全评估结论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如遇突发事件,应依据实验室安全事故级别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5.各学院、中心应在下学期开学前做好内部环境清理、设备调试、试剂清点、个人防护与应急物资补充等准备工作,确保下学期实验室的正常启用。


联系人:杨老师  单老师    电话:67791261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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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