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切实做好“进博会”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排查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进行,为各项重大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明确安全建设目标,健全安全管理模式,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二、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活动,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确保无死角、无盲区,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重点聚焦六个方面的专项治理,包括化学品的安全使用与管理,气体钢瓶的安全使用与管理,高温、加热设备的安全使用与管理,实验室用水、用电安全,实验废弃物的安全管理,实验室场所日常管理。
三、各二级单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制定整治措施,迅速整改到位;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制定严密的防范和管控措施。
四、落实危险物品管控。加强管控物品专项管理,落实《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责任告知书》要求,切实做好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等管控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尽量减少或暂停涉及以上管控物品的购买、领用及实验操作,如确需开展应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填写台账记录表。
五、实验人员要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加强实验室用电、用水、用气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气瓶、高温炉、冰箱等容易引发火灾或爆炸的设备,落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
六、各单位、各实验室安全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通讯畅通,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出现任何安全方面的紧急事项,应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做到不迟报、不瞒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10月27日
(联系人:李芳,联系电话:67791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