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直属单位:
接教委紧急通知,现就做好2023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调整及特殊采购方式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经费负责人仔细阅读,并填写相关表格。
一、部门预算内编制指标调整申请
凡使用财政性资金(A1、B1、C1、D1、E1)购买上海市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电子集市产品(如计算机、打印机、服务器等)和100万及以上的采购项目,去年底未报预算的,需填写附件1:部门预算内指标调整申请表。
二、集市采购转集中采购申请
1.凡使用财政性资金(A1、B1、C1、D1、E1)购买上海市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电子集市产品(如计算机、打印机、服务器等),且所需品牌型号不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的电子集市之中的,需先填写附件1:部门预算内指标调整申请表,再填写附件6:集市采购转集中采购申请表。
2.非财政性资金(除财政性资金以外的经费)购买上海市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电子集市产品(如计算机、打印机、服务器等),且所需品牌型号不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的电子集市之中的,需先填写附件5:政府采购临时编号申请表,再填写附件6:集市采购转集中采购申请表。
三、政府采购临时编号申请
非财政性资金(除财政性资金以外的经费)采购100万及以上项目,需填写附件5:政府采购临时编号申请表。
四、进口设备审批申请
凡需采购进口设备(100万以上),需填写附件2:进口设备申请表,须附进口设备专家论证材料、进口设备情况说明。需要进行进口设备论证的,请尽快联系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李芳(电话:67791261,13564764752),论证通过后才能报教委批准。
五、单一来源项目申请
采购项目预算达到400万元公开招标限额,但经过政府采购专家论证只有唯一供应商的项目,需填写附件3:单一来源采购申请表,并附专家单一来源论证说明和单一来源公示文件。
六、线下采购申请
需要在住建委平台上招投标的工程项目,需填写附件4:线下采购申请表。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申报,并于2023年3月22日(周四)15:30前将所有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tbzx@sues.edu.cn),纸质盖章版交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行政楼B209),联系人:白亮(电话:67791477,13764691426)。
备注: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见附件7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