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育部2023年实验室安全检查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3-04-13浏览次数:10

各学院、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号)的要求,学校近期将接受市教委组织的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学院、中心党政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本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范围是我校所有实验室及相关场所。各学院、中心要迅速成立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小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排查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实化工作措施,对实验室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无死角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气瓶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不整改到位不销账,以实际成效迎接现场检查。

二、工作安排

1.学院、中心自查自纠阶段(413-418日)

1)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学院、中心按照教育部及学校通知要求,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附件1)条目,逐条落实本部门实验室安全自查。

2)学院、中心对实验室安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3)各学院、中心根据自查情况如实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3)》(附件2)和《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2023)》(附件3),纸质版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确认、学院用章后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行政楼B205),电子版发送:lifang@sues.edu.cn

附件可以登录学校云盘“全校文档库--47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下载专区--教育部2023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下载。

2.学校检查阶段(419-420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对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复查,形成总结报告,经学校审核后报送市教委。

3.教育部专家现场检查(5-6月)

教育部将联合其他中央高校主管部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各高校开展飞行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中心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迎检资料、台账准备工作。材料建议按照责任体系、队伍建设、安全制度、安全培训、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专业安全、危险源清单等依次整理成盒,并建立档案目录及序号。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

      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3

      3.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2023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413       

(联系人:李芳,67791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