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沪工程资〔2020〕17号)、《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实施细则》(沪工程资〔2022〕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就2024年拟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单价≥50万元人民币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购置论证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
(1)7月14日15:00前,各部门将拟论证的大型仪器设备的可行性论证书(附件1)由部门大仪工作联系人汇总后提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学校将结合实际情况于7-8月组织完成大仪购置专家论证,具体时间另行沟通。
2.单价10万元(含)至50万元人民币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购置论证由需求部门组织
签字盖章版的可行性论证书(附件1)、专家组意见表(附件2)及专家签到表(附件3)等论证材料由部门保留存档,经过论证的10万-50万元设备论证清单(附件4)由部门大仪工作联系人汇总后电子版提交到学校云盘,纸质版学院签字盖章后提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学校将根据提交的设备清单进行采购。
3.上述所列附件1-4的下载途径:(1)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资料下载--大仪管理与共享栏目;(2)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平台—综合资讯—下载专区。
4.云盘上传途径:登陆学校云盘--全校文档库--17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上传专区--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
特别提醒:未进行相应论证的,将不纳入2024年预算。
附件:
附件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书(2022版).docx
附件2-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会专家组结论.docx
附件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会签到表.docx
附件4: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清单(10万-50万元).xlsx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7月4日
(联系人:李芳,行政楼B207室,电话:67791258,13564764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