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精简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解决现印刷服务采购中存在的入围服务供应商分布区域不足的问题,根据现行《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和学校采购管理有关办法,自2023年7月8日起,印刷服务不再征集学校协议供应商,对我校各类来源经费(横向科研经费除外)购买印刷服务的采购方式调整如下:
1.采购金额为10万元以下的,可采用自行采购方式:
(1)5万元以下的,可直接采购,其中2万元以下的无需提交采购申请;
(2)5万元(含)到10万元以下的,应采用比价采购方式。
2.采购金额为10万元(含)以上400万元以下的,按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电子集市采购实施细则》执行,需求单位确定集市供应商后提交采购申请,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通过后统一点单。
3.采购金额为400万元(含)以上的,需求单位提交采购申请,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通过后统一采购。
特别提醒:使用横向科研经费采购印刷服务的,请按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如有问题,请致电采招科:67791477,办公地址:行政楼B203。
电子集市采购要求 横向科研经费采购要求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招投标中心)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