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的通知(机关部门)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3-07-18浏览次数:10

机关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校国有资产管理,优化学校资产配置,规范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流程,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沪工程资〔201719号)、《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固定资产自主处置实施细则》(沪工程资〔202217号)的相关要求,学校拟分批分期开展2023年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现就机关部门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废范围

1.已超过使用年限且已无法正常使用的设备和家具(使用年限参见附件)

2.申报的固定资产必须账物相符,且有相对应的资产编号。

二、工作流程

1.各部门资产管理员根据部门固定资产实际情况形成部门拟报废固定资产明细,通过资产管理平台填报处置信息,经部门初审后提交资实处审核;

2.资实处根据部门提交顺序安排工作小组开展实地实物审核,并在资产管理平台提出审核意见;

3.部门结合审核意见,向资实处提交处务会议纪要及报废固定资产申请单;

4.资实处根据部门提交顺序安排拟报废固定资产实物回收;

5.资实处完成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后续程序。

三、工作时间

1.731日前部门提交会议纪要及报废固定资产清单;

2.831日前资实处完成报废固定资产实物回收。

四、注意事项

1.拟报废固定资产应拍照留存,照片应包含资产全貌及清晰资产编号;

2.拟报废资产在资实处未审核回收前,所属部门须妥善放置保管,不得随意处理和堆放。

五、联系方式

业务联系:资实处设备管理科,行政楼B207室

李老师 13564764752,张老师 13761557320

材料报送:zsc@sues.edu.cn 

 

附件: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718       

 


附件

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类别

内容

最低使用年限(年)

通用设备

计算机设备

6

打印机

 

一体机

 

复印机

 

速印机

 

扫描仪

 

传真机

 

电话机

 

碎纸机

 

投影仪

 

数码摄录设备

 

网络设备

 

空调

 

其他通用办公设备

 

通用、专用设备

车辆

8

通信设备

5

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5

电子和通信测量设备

5

文艺设备

5

体育设备

5

娱乐设备

5

家具、用具及装具

家具

15

用具、装具

5

 

附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计算的截止期限为20221231日,即在20221231日前达到最低使用年限且不可使用的设备可在本年度申请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