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型仪器设备(以下简称“大仪”)共享平台建设,现将近期工作安排如下:
1、各学院(中心)应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关于成立大型仪器设备三级管理队伍的通知》(沪工程资【2020】8号),成立学院大仪管理领导小组和专业技术管理团队,并上报管理队伍名单(附件一)。
2、请学院(中心)大仪管理领导小组认真核实本学院开放共享大仪清单(随后发送至各学院联系人),如有异议请于5月15日前联系大仪管理办公室。
3、请各学院(中心)大仪管理领导小组按要求(附件二)制定大仪收费标准。
4、请各学院(中心)于2020年5月15日前提交将管理队伍名单(附件一),于2020年5月22日前提交核实后的开放共享大仪清单和收费标准。电子版发至邮箱lifang@sues.edu.cn,纸质盖章版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大仪管理办公室(行政楼B203),联系人:李芳(电话:67791261,13564764752)。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5月8日
附件一:学院大仪管理领导小组和专业技术管理团队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