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直属单位:
为确保我校2020年度货物与服务采购及招投标工作稳妥有序开展,根据财务处关于预算执行的相关要求,现要求各单位对前期提交的货物与服务采购计划进行审核、补充和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组织开展采购计划审核工作,对前期已申报项目的各项信息进行核对和补充完善,请补充填写“经费编号”信息,“计划申购时间”(即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交采购申请的时间)必须为4月30日前。
2.50万元及以上进口项目申购时必须提交进口论证文件,论证由资产处统一组织。
3.10万元及以上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申购时必须提交大仪论证文件,其中10-40万元的大仪论证由学院自行组织,40万元及以上大仪论证由资产处统一组织。
4.20万元及以上项目申购时必须提交编制完成的招投标项目技术需求文件;5万至20万元项目申购时必须提交编制完成的比价文件。
5.请各单位于2020年4月7日之前完成采购计划表审核和补充,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djq282@126.com),纸质盖章版开学后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采购管理科(行政楼B207),联系人:戴建强(电话:67791017,13611605932)。
6.由资产处组织的进口论证和大仪论证相关资料电子版发至邮箱(gu_jq@sues.edu.cn),纸质盖章版开学后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行政楼B203),联系人:顾建勤(电话:67791261,13310151930)。
7.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的大仪论证、招投标项目技术需求文件编制和比价文件编制请务必按照时间节点,在4月30日前完成并在申购时提交。
8.未按上述要求提交2020年采购实施计划以及未能按期完成的预算项目,学校将予以统筹。
注:相关表格请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下载。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