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更新实验项目与内容、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提升实验教学水平与创新能力、提高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业务能力,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自制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试行)》(沪工程资〔2017〕14 号)的精神,今年学校将继续设立“校自制仪器设备”资助项目,鼓励我校教师,特别是实验室技术人员开展实验仪器设备自行设计、研制和功能扩展等活动,希望广大教师积极申报。
一.申报要点
1、研制的仪器设备须符合学校教学改革需要、符合学科建设发展需要、提高实验室教师科研与动手能力,并能应用于实验教学;
2、对我校现有实验室设备进行改造或应用延伸的开发项目;重点支持具有创新设计、独创性的实验室设备研制;
3、鼓励实验室教师独立申报,或加入教师团队申报;
4、每个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3万元,创新性、实用性强的较大型项目,可申请经费不超过6万元,分两期建设,前期项目通过合格验收后,第二期将在下一年度继续资助。
二.申报办法
本次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1“自制仪器设备网上申报操作说明”和附件2“自制仪器设备学院审核操作说明”。
学院汇总、排序后集中申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专家评审,报校领导审批后实施。
三.注意事项
申请自制仪器项目,请参考附件“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自制仪器设备管理办法”。项目经费预算中研制费原则上不超过20%;并且购买硬件原则上不包含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申请截止期:2018年5月2日
联系人:顾建勤、白亮 67791261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4-12
自制仪器设备网上申报操作说明.docx自制仪器设备学院审核操作说明.docx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自制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新).docx附件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自制仪器设备立项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