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回收废旧硒鼓墨盒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6-12-20浏览次数:42

根据学校五届四次教代会立案提案的要求,拟在全校范围内统一回收废旧硒鼓墨盒。按照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和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相关规定,回收硒鼓墨盒需要电子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处置的资质以及《上海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与相关机构协商,现定于1228日上午9301130在行政楼A楼大厅设点统一回收。

为了我们工作和生活环境,倡导绿色环保,请各单位事先收集好废旧硒鼓墨盒,于指定时间送达回收点。谢谢配合。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