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为迎接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根据学校统一部署,要求各学院/部/中心实验室认真做好环境整治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1.实验室内部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扫整理;
2.实验室内不得存放私人或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3.实验设备的存放需符合放置规范要求,整洁有序,便于检查使用;
4.实验材料应分类陈列整齐,放置有序,标签完整,不得随意堆放;
5.实验室各类台帐记录完整,放置明显位置;
6.实验室各类规章制度、安全标识、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等需上墙。
请各部门对实验室环境整治落实到人,每个实验室必须指定管理人员。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加紧落实,并于10月21日前完成初步整治。学校将于10月下旬起对实验室环境进行专项检查,请各学院予以积极配合。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