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固定资产盘点及报废申请的通知
一、固定资产年度盘点工作
根据学校固定资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决定于2016年1月8日开展2015年度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具体要求及安排如下:
1、盘点范围: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前的所有固定资产;
2、盘点时间:2016年1月8日至2016年1月21日;
3、该项工作要求各部门在盘点期内对固定资产的编号、数量、型号规格等逐一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4、请在《固定资产设备清查账册》中注明固定资产的放置地点以及盘亏情况;
5、经部门兼职设备管理员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的设备盘点明细清单要求于2016年1月21日前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松江校区行政楼B102室)。
二、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工作
各部门如需报废固定资产,按照学校及市教委、财政局对固定资产报废申请的规定,具体要求及安排如下:
1、报废年限:(1)截止至2009年12月31日以前的计算机均可报废;
(2)截止至2006年12月31日以前的其他设备均可报废。
2、请按学校要求填好报废单和报废申请表,两者须同时上交;
3、请将拟报废设备逐一拍照留存,以备后续流程所用,设备编号请清晰拍摄;
4、在拟报废设备未得到上级单位批准可以处理之前,请各单位自行妥善放置保管,不得随意处理和任意堆放;
5、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不再受理遗失设备的报失申请,请各部门做好遗失设备的实物赔偿准备工作;
6、固定资产的报废申请每年仅受理一次,请各部门及时完成报废申请工作。
注:(1)《固定资产设备清查账册》电子版已存放于各部门兼职设备管理员的FTP文件夹中,包括账册封面与设备明细清单,请自行打印;
(2)《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模板的电子版可在FTP下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下载专区文件夹下载。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