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来实验人员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1-03-19浏览次数:10

各学院(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对外来实验人员的管理,保障学校实验室安全和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治安管理规定(修订稿)》、《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实验室安全环保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细则》等文件精神,特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外来实验人员是指除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在职职工、学校通过劳务公司聘用人员、在籍学生之外的,需要进入学校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的相关人员,含各类短期讲学、进修、研修、合作以及其他临时用工人员。

2.外来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工作前,应完成以下准入程序:

1)相关实验实施内容和方案报学院(中心)审批、备案;

2)参加本学院(中心)组织的“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在线学习和在线考试,成绩合格并签署安全责任承诺书;

3)填写《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审批表》(附件一),审批完成后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部(处)备案;

4)来校一周(含)以上的外来实验人员,还应填写《高校来(在)沪实有人员登记表》(附件二),审批完成后,由保卫部(处)办理临时出入证。

3.实验室对外服务,必须有本单位相关人员在场,不得将实验室钥匙和门禁卡交给外来人员使用或让外来人员在实验室单独滞留。

4.外来实验人员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原则上必须在晚上十点前离开实验室,确有必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必须事先征得学院领导批准并向保卫部(处)进行安全生产报备(附件三)。

Ø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

亮(67791261),负责安全准入考试咨询、外来人员报备。

Ø保卫部(处)联系人:

瑛(67791042),负责外来人员报备;高致宇(67791436),负责安全生产报备。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保卫部(处)

2021318

附件一: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审批表.docx

附件二:高校来(在)沪实有人员登记表.doc  

附件三:公用房(实验室、研究生工作室等)通宵使用备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