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沪工程资[2020]17号)的相关规定,现开展2022年拟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单价≥50万元人民币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
具体要求:(1)7月16日15:00前,请项目负责人将可行性论证书(附件一)及草拟的专家组意见(附件二),将电子版发至邮箱(lifang@sues.edu.cn);(2)学校将于7月21到7月23日组织完成大仪购置专家论证会,请参加现场答辩的老师务必安排好时间出席。
2.单价10万元(含) 至50万元人民币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由需求部门组织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
具体要求:7月30日15:00前,请各学院、中心按要求完成论证,可行性论证书(附件一)、专家组意见表(附件二)及专家签到表(附件三)由学院留存,签字盖章的论证情况汇总表(附件四)电子版发至邮箱(lifang@sues.edu.cn)。
3.可行性论证书(附件一)、专家组意见表(附件二)、专家签到表(附件三)及论证情况汇总表(附件四)可以在:(1)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资料下载--大仪管理与共享中下载;(2)也可登陆学校云盘--全校文档库--47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下载专区--大型仪器设备相关制度和相关表格中下载。
特别提醒:未完成相应论证的,将无法通过2022年财务预算审核。
联系人:李芳(行政楼B203室,电话:67791261,13564764752)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中心)
2021年7月13日
附件一-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书(2021版).docx
附件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购置大型仪器设备专家意见表(2021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