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部处: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和实验技术队伍建设,鼓励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更好地支撑教学和科研工作,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的要求,决定开展2020-2022年度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以各院级实验中心或其下属实验室为单位进行申报。
2.实验室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实验室专职教职工,以及从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评选条件
参加评选的单位或个人,要求近两年来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未发生过任何教学事故和实验室安全事故,且在实验教学改革、实验室建设和改造、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大型设备仪器的开放和共享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师生反映良好。
具体申报要求按《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执行(附件1)。
三、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5个,先进工作者10名。
各部门可推荐1个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1-2名实验室先进工作者。
四、评选安排
1.请各部门按照评选要求,认真组织推选,于2022年11月24日前将申报表(见附件2、3)提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电子文档和加盖部门公章的书面材料),邮箱:lifang@sues.edu.cn,联系人:李芳,联系电话:67791261。
2.学校成立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审小组,评审确定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名单,经公示后进行表彰。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