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各二级单位(部门)采购工作联络员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3-04-13浏览次数:10

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为健全学校采购分级管理体制机制,加强与各采购单位的联系沟通,确保各项采购活动依法、高效、有序开展,现开展对各二级单位(部门)(以下简称“各单位”)采购工作联络员的报送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联络员人选要求

1.各单位应根据学校采购管理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报送1名联络员。

2.联络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熟悉采购工作,并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3.联络员应当保持相对固定。确因工作岗位变动等原因需要变更的,应及时将变更信息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联络员工作职责

1.负责代表本单位参加采购有关工作会议、培训和业务交流等活动;

2.负责向本单位传达、落实学校采购工作要求;

3.负责拟定本单位年度采购计划,做好采购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

4.负责做好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的联系沟通工作,结合本单位采购工作实际和遇到的问题、难点,提出对学校采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材料报送要求

采购管理组织机构与人员配置情况已纳入部门年度考核指标,请各单位务必重视本次报送工作,于420日之前填写《采购工作联络员确认表》(附件1),纸质版交至资实处采招科(行政楼B209),电子版发至ztbzx@sues.edu.cn

 

联系人:白亮               联系电话:67791477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413

附件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采购工作联络员确认表.docx